欢迎进入东莞市浩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官网!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旧版网站

浩通光伏

工商业智能光伏解决方案

为企业节省30年用电成本

400-642-8850咨询热线

收藏浩通在线留言

河北省物价局 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来源:浩通太阳能光伏发电网 编辑:浩通光伏事业部 时间:12-01 浏览:

河北省物价局 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文件冀价管〔2015〕252 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尤其是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由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对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其他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13]83号)文件规定,执行现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

河北省物价局

2015年12月1日

  政策文件来源:http://www.hebwj.gov.cn/News.aspx?sole=20151201171008281

浩通太阳能光伏发电网文章地址:http://www.dghaotong.com/zhengce/wenjian/jijiaguan-2015-252hao.html

----------------------------分隔线----------------------------

上一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加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发电政策 > 光伏发电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