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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浩通太阳能光伏发电网 编辑:浩通光伏事业部 时间:09-23 浏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3年9月23日 财税[201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现将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23日

  政策文件来源: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wg2013/wg201309/201403/t20140319_1056903.html

浩通太阳能光伏发电网文章地址:http://www.dghaotong.com/zhengce/wenjian/caishui-2013-66ha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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